1.红字发票如何做账分录怎么做
基本的原则是,开票方根据红字发票冲减收入和销项税额,受票方根据红字发票的价税合计数冲减采购成。并不是你说的这种,要分情况,其分录方法处理方法如下:
1、开票方已开具发票但尚未交付受票方,或已交付受票方但对方没有认证抵扣,发现开票有误,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先开红票,再开蓝票。
(1)开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应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再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可以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
(2)受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的,应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再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可以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
2、开票方已开具发票但尚未交付购买方,或已交付受票方但对方没有认证抵扣,发生销货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开具红票。
(1)开票方根据原发票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根据红字发票冲减或部分冲减前期确认的收入和销项税额(应纳税额)。
涉及销货退回或销货部分退回的,还需要根据退回的货物价值,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成本。
(2)受票方根据原发票确认成本和「待认证进项税额」,根据红字发票冲减或部分冲减前期确认的采购成本。
3、受票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发现开票有误,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先开红票,再开蓝票。
(1)开票方开具红字专票时,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和销项税额。
(2)开票方开具蓝字专票时,根据蓝字专票在当期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
(3)受票方根据《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冲减前期已确认的采购成本,同时作进项税额转出;取得红字专票后,将其作为冲减分录的附件。
(4)受票方取得蓝字专票后,根据蓝字专票在当期确认采购成本和「待认证进项税额」(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货方。销货方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相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帐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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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但购货方已将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来的发票联、抵扣联时,处理如下:销货方在取得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后,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发票联、抵扣联交购货方作为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的凭证。
购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应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
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开具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