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错账更正方法的问题会计凭证错误的当年内的用红字冲销,再用蓝
这句话不正确。
正确的说法是:“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用红字冲销,再用蓝字填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写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原因:如果当年内的记账凭证还未登账(当月的),可以作废,重新编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不用红字冲销。
下面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容》: (1)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写。 (2)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凭证,在摘要栏内注明“注销某年某月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年某月某号凭证”字样。
(3)如果会计科目没有发现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 (4)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写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