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交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年末怎么处理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份终了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多交增值税”和“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
(1)月份终了时,转出多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时,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经过结转后,月份终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2.转出未交增指税这一科目,到年底都有全年应缴增值税的一个总金额在
本期应交240=510-(340-70),下期交。期末应将这240转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4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40
此时,虽然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下的各明细项目都有余额,但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没有余额,应交税费总账的余额是贷方240,表示欠缴数。第二年只要把未交增值税明细账贷方余额240结转到新账簿去就可以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下各个明细项目有余额不用结转。
例:本年进项税额340,销项税额510,发生进项税额转出70
3.请问,现在新会计科目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新会计准则应交税费科目的设置及使用说明(二)增值税1、一般纳税企业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和月终转出的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收取的销项税额、出口企业收到的出口退税以及进项税额转出数和转出多交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月终转入的多交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月终转入的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为了详细核算企业交纳增值税情况,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三级明细科目进行详细核算。主要有“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科目。
“进项税额”科目,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时应冲销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科目,记录企业本月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本月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企业按规定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记录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当期抵免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记录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科目,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记录企业出口货物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或按规定直接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的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记录企业月终转出本月的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应交增值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整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对该账户余额进行处理,处理后,该账户无余额。
2、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账务处理小规模纳企业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企业不享有抵扣进项税额的权利,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成本。
因此,小规模纳企业只需要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下设其他明细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增值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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