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账凭证的“附件”张数应如何填写
记账凭证上打印有“附表”字样。会计制度和教材没有明确规定,填写方法也不尽相同。有的只填写原始凭证的数量与金额,其他凭证及附件除外;有的包括各种原始凭证,其中一份按一份计算。
会计凭证上的“附件”是指附在凭证上的原始会计凭证总数。因为会计凭证应反映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并要求所附凭证更加真实、具体、详细。
有些附件虽然数量不多,但可以基于这些附件。分析计算的金额是否正确是必要的补充。
原始凭证张量的计算一般应以原始凭证的自然数为基础。原始凭证应当附有与原始凭证上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一切证据。
会计凭证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其所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号应同时计入附件编号。但对于零散凭证,如差旅费报销单,可以作为原始凭证粘贴在一张纸上。
扩展资料:
记账凭证编制的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3、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4、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相关要求同原始凭证。
5、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6、记账凭证上,必须有填制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的签名或盖章。对于发生的收款和付款业务必须坚持先审核后办理的原则,出纳人员要在有关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上签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