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否按照CIF计价方式确认出口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人》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 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 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 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人金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 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指出:三、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计量根据本准则第五条规定,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 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通常为公允价值。
某些情况下,合同或协议 明确规定销售商品需要延期收取价款,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 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 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的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会计上企业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 商品收人金额。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通常为公允价值。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39号)第四条规定,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 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确定。 (一)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 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 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二)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 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因此,办理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应以FOB价为依据计算。会计上确认的收入金额 与FOB价不一致的,应调整为FOB价后,再按规定计算退免税。
此处属于会计与税法的 差异。
2.出口业务如何确认收入
1、商品出口当月按照第一个工作日汇率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1230*汇率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1150*汇率(FOB价)
其他应付款-运费 80*汇率
2、收到美元(有个疑问,按道理来说你银行收到的应该是1230,因为你是CIF价成交的)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1210*汇率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汇率差
贷:应收账款 1210*汇率
3、美元账户转一般户
借:银行存款-一般户 7695.36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 1210*汇率(有汇率差就做汇兑损益)
4、收到运费发票时
借:其他应付款-运费 80*汇率
贷:银行存款或者应付账款--货代公司 实付金额
扩展资料:
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而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则是在“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中核算。
【例1】大华公司实行退休金统筹,本月按规定标准计提统筹退休金3 000元。则应记录: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3 000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统筹退休金 3 000
【例2】甲公司出租给某企业机器设备一台,收到租用押金6000元,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6000
贷:其他应付款6000
【例3】接上例,某企业租赁期结束退还该机器设备,甲公司退还押金,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6000
贷:银行存款6000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主营业务收入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其他应付款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