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么使用勾选方式认证发票?
使用勾选方式认证发票需要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在发票勾选找到未认证的发票,核对信息后进行提交即可完成,具体内容如下:1、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点击“发票勾选”2、选择“未勾选”的选项和开票日期。
3、点击“查询”4、所选的开票日期区间的所有未认证的发票均显示出来。5、勾选所需认证的发票,点击“保存”后进行确定。
6、去到确认勾选界面将刚才的发票查询出来,核对勾选的信息,无误后点提交。7、确认结果提交完毕后,本次的勾选认证就成功了。
注意事项:1、发票认证期限原规定: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发票认证期限新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注意: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