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趋势县域经济发展,切合农村产业发展趋势规律性,确保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商业用地要求,自然资源部、我国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日前协同公布《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下称《通知》),确立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商业用地范畴,为农村产业稳步发展空出商业用地室内空间。
《通知》强调,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商业用地是以农业农村資源为借助,扩展农业农村作用,拓宽全产业链条,包含农业产品生产制造、生产加工、商品流通、就地消費等阶段,用以农副产品加工商品流通、乡村休闲娱乐旅游观光、网络技术等混和结合的产业链商业用地,用地性质可明确为工业土地、商住用地、物流仓储商业用地等。
《通知》注重,贯彻落实最严苛的耕地保护规章制度,果断劝阻农用地“非农化”个人行为,禁止违反规定占有农用地开展农村产业基本建设,避免农用地“非粮化”,不可导致农用地环境污染。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趋势商业用地不可用以商品住宅、独栋别墅、酒店餐厅、公寓楼等房地产开发,不可私改主要用途或切分出让转租房。
除此之外,《通知》明确提出,全力做大做强乡村总量土地。在充足重视农户意向的前提条件下,可根据土地空间布局,以城镇或村为企业进行产业生态圈土地资源综合性治理,做大做强乡村总量土地,腾挪室内空间用以适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趋势和乡村振兴。探寻在农户团体依规妥善处置原来商业用地有关产权人的利益关系后,将合乎整体规划的总量团体土地,依照乡村团体营业性土地进入市场。在合乎土地空间布局前提条件下,激励对依规备案的农村宅基地等乡村土地开展复合型运用,发展趋势乡村民宿、农业产品粗加工、网络技术等农村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