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对婚外情的QQ记录是无效的。
1993岁的张成(化名)带着他的妻子周美(化名)从通渭来到兰州。他创办了一家卖蔬菜的小造纸厂,几年来,张成负责工厂的工作,周美负责照看孩子,周美只在白天守着房间,在网上聊天消磨时间。
在今年3月,张成无意中打开了周美的QQ聊天记录,看到他的妻子和一些网友用模棱两可的内容调情。张成发现有人打破他妻子的聊天软件密码,修复聊天记录,发现在过去的4个月里,他的妻子和别人的聊天记录,并打印他们所有的人。4月10日,张正式提出离婚,周美。在周美背叛婚姻和过错的情况下,他要求周美放弃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但周美拒绝承认他有婚外情,也不同意离婚。
张成夫妇以QQ聊天记录作为妻子的出轨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法院认定妻子在婚姻生活中属于过错方。
在城关区人民法院一审中,网上聊天是以虚拟身份进行的,证据不能被认定为被告本人的聊天记录,而且由于编辑对电子数据的修改,难以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张成无法为周美的婚外恋提供确凿的证据,因此他无法确定周美的婚外情。法院驳回了常成的上诉,理由是缺乏理智。张成向兰州中央法院上诉。
在9月23日的审判中,张成认为周美的婚外情给他和他的孩子带来了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周美作为婚姻生活中的过错一方,应当放弃财产分割权,要求二审法院依法给予两次离婚。
被告的代理人辩称,QQ聊天是一对一,私人聊天和聊天的个人信息大多是虚假的,不能被认定为张美的聊天记录。请法院维持原判并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