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第一次被判商标侵权连带责任
衣恋公司涉嫌侵犯其商标权,杜国发在淘宝网上销售服装,曾多次致信淘宝,但淘宝要求删除侵权信息,该公司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停止有关侵权,请求判令在杜与淘宝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认为,杜国发和淘宝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成本为1万元的公司。淘宝公司不服,上诉至我院,那一年公司多次写的行为不构成有效投诉,淘宝不知道对杜国发违法行为的存在,也没有投诉卖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有关侵权行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这一年公司从淘宝网上与淘宝的多次投诉,同样的原因2006商标侵权2009年11月,淘宝网上仍有大量的商品信息侵权投诉,淘宝公司只能通过删除链接到相关的商品信息,未能阻止侵权。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使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杜国发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