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跨浏览器事件处理的详细解释
FF有点固执,只支持论点{ 0 },不支持window.event.this时间,我真的不怪IE.虽然事件窗口的属性,它不是标准。然而,每个人都默认了这个小问题。FF已经独立多年了。因此,通过浏览器访问事件对象的方法有两种:
参照:
匀:功能(事件){
返回事件:window.event;
/ /退货事件| | window.event; / /或更简单的方法
}
无参考:
功能GetEvent(){
返回参数{ 0 } { 0 }:window.event参数;
/ /返回参数{ 0 } window.event | |; / /或更简单的方法
}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HTML + dom0水平参与参考事件处理器,如下:
函数处理程序(事件){
做某事
}
按钮
上面的方法与所有浏览器兼容。然而,做水平的基于HTML的缺点是明显的,所以它不能成为主流的法像前两个,而JS的水平+参数做事件处理程序如下:
函数处理程序(事件){
做某事
}
btn.onclick =处理; / / js做的水平
/ / btn.onclick =函数(事件){ /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