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17%税率开错为3%税率已经跨月该怎么办?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2.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开错了会计怎么办?
1。
当月发现开错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回全部联次后作废重开;隔月发现普通发票开错,开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后重开,不用到税局打申请报告; 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升级后如果开具发票信息在发票保存后已经上传的,则只能开红字不能直接作废。
###影响,账按17%记,交税时按17%交,在填报税表时本月未开发票填未开票差额。 同时和税务局说明一下,下月改回来。
###影响,账按17%记,交税时按17%交,在填报税表时本月未开发票填未开票差额。同时和税务局说明一下,下月改回来。
###客户拿到错的发票,应该也不能正常抵扣吧?正确的作法应该要召回开错的发票,在你这边重开给客户。 作账则先要把原先发票冲红,再开新的发票给客户并入账。
###补个差额给他,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对于他们没有影响的。###你们已经重开了正确的发票,那等7月份,让客户把4%的发票退回,再开张负数发票就行了。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负数发票要求不是很严格。主要是你们是否有4%税率的业务,如果有的话,就这么操作没有一点问题。
如果一直都没有,那还是挺麻烦的,直接报税试试看,不行,就去问专管员,让他帮忙解决。###可以开红发票冲正,在开蓝字发票呀,6月的发票就涉及到了开了一次4%和17%的吗。
3.发票税率怎么看?
1、如果你想知道发票的税率究竟是多少,你就要对税法有一定的了解,直到大概的行业使用那种发票,税率分别为多少。
另外,有个比较简单的区分方法:每次你拿到发票时候,这个发票上面的正面,最上方肯定写着“北京市服务业发票”或是“北京市商业(工业)发票”“北京增值税发票”等等,你就可以从这些字面来判断属于哪个税率 服务业发票一般为5% 票面显示“XX省市服务业发票” 电信业发票一般为3% 票面显示“XX省市电信业发票” 最麻烦的是增值税: 增值税首先要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7% 票面显示 “XX省市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用于单位之间商品买卖不能开给个人 个人可以取得“XX增值税发票”,就是人们常说的普通票 小规模要区分商业企业和工业企业: 小规模商业企业税率为4% 票面为“XX省市商业专用发票” 小规模工业企业税率为6% 票面为“XX省市工业专用发票” 另外区分小规模的发票还有一个办法,一般小规模不管是商业还是工业,手写发票居多,不是机打票;增值税票和服务业票均机打票 2、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比如一些大型的商场,虽然他们还在使用手写的商业发票,但是他们要按照17%缴纳增值税(一些商场还可以自己印制写有自己名字的商品发票也是按照17%纳税) 以上这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上面这些我都没有计算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这2个税按照各个税金的10%计算,也就是你把上面的每个税率乘个1.1就是他的所有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