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口设置原则和要求
8.1.1 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组合布置或贴邻布置;除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外,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与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组合布置;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不宜布置在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的上部。
8.1.2 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具有多种用途的建筑内时,应至少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和2.0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满足各自不同营业时间对安全疏散的要求。人员密集场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搭建临时构筑物时,其芯材应为A级不燃材料。
8.1.3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中的,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XF703的要求,实行防火分隔,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8.1.4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面,并宜在屋面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8.1.5 建筑面积大于400m²的营业厅、展览厅等场所内的疏散指示标志,应保证其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并使人员在走道上任何位置保持视觉连续。
8.1.6 除国家标准规定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之外,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按GB50084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局部应用系统。
8.1.7 除国家标准规定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之外,其他人员密集场所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可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宜具备无线联网和远程监控功能。
8.1.8 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式防火门,设置自动和手动关闭装置,并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
8.1.9 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保证火灾时能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并应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以下方法或其他等效的方法:
a)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其报警延迟时间不应超过15s;
b)设置能远程控制和现场手动开启的电磁门锁装置;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与系统联动;
c)设置推闩式外开门。
8.1.10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装饰材料,如窗帘、地毯、家具等的燃烧性能应符合GB50222的规定。
8.1.11 人员密集场所可能泄漏散发可燃气体或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8.1.12 人员密集场所内燃油、燃气设备的供油、供气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均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切断装置。
安全出口的设置形式
这个疏散距离不超过30m的设置自动喷淋的不超过35m的疏散距离。超过的中间部位都需要设置双向的。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2
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
2 除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等外,符合表5.3.2规定的2、3层公共建筑。
5.3.2 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耐火等级 最多层数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m2) 人 数
一、二级 3层 5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
三级 3层 2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四级 2层 200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30人
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是什么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具体你可以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的有关规定。
安全出口定义规范
1、仓库的安全距离
主要依据:
每个堆垛面积不应大于150平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
库房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储存物品与风管、供暖管道、散热器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与供暖机组、风管炉、烟道之间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不应小于1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14
2、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
主要依据:应在疏散走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2.2m~3.0m处;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4.1
3、商业企业疏散安全距离
主要依据: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8 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0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3.2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9
4、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距离
主要依据:气瓶与燃具的净距不应小于0.5m。《城 镇燃 气 设 计 规 范》(GB50028-2006)8.7.2 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口。《城 镇 燃 气 设 计 规 范》(GB50028-2006)10.2.8
一个安全出口设置规范要求
1、一般来说,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不是一回事,应急灯是不带标志的2、疏散指示标志灯要求安装在墙面一米以下3、应急照明灯安装的高度要看情况,通常是2.2米到2.5米,高度超过5米的空间,要求应急灯设在3米以下。4、你说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灯,可能是安装在安全出口上的那种,要求是安装在门的正上方,底边距离门要20公分以上。
安全出口 规范
1、仓库的安全距离萊垍頭條
主要依据:頭條萊垍
每个堆垛面积不应大于150平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萊垍頭條
库房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7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8储存物品与风管、供暖管道、散热器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与供暖机组、风管炉、烟道之间的距离在各个方向上都不应小于1米。《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6.14萊垍頭條
2、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條萊垍頭
主要依据:应在疏散走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2.2m~3.0m处;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4.1萊垍頭條
3、商业企业疏散安全距离萊垍頭條
主要依据: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8 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0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8.3.3.2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19萊垍頭條
4、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距离萊垍頭條
主要依据:气瓶与燃具的净距不应小于0.5m。《城 镇燃 气 设 计 规 范》(GB50028-2006)8.7.2 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并不得有接口。《城 镇 燃 气 设 计 规 范》(GB50028-2006)10.2.8萊垍頭條
安全出口设置的基本要求
安全出口标志安装高度2.4米,一般是门上20cm,诱导灯一般安装高度是地上50cm。安全出口标志灯,在安全门上方,离地没有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墙上,离地不超过120cm。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主要是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原则,标志的醒目位置,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避免互相矛盾、重复,方向应选择在通道处,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度等。《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安全出口设置有哪些要求
疏散走道和转角处的安全标志灯可以设置墙面设置或者吊顶下设置距地2.5米内。
一般宜正对着疏散走道,满足视觉连续。疏散指示一般可以设置地面内设置,墙面距地0.3-0.7米,吊顶下距地2.5米的三种都可以,安全出口设置门洞上方0.2米的。具体的设置根据甲方要求的设计师考虑的类型即可。
安全标志是向工作人员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行为标志的。安全标志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
安全标志不仅类型要与所警示的内容相吻合,而且设置位置要正确合理,否则就难以真正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
2015年8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修订的GB 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国家标准。
安全标志的维护与管理
为了有效地发挥标志的作用,应对其定期检查,定期清洗,发现有变形,损坏,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现象存在时,应立即更换或修理,从而使之保持良好状况。安全管理部门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另外要经常性地向工作人员宣传安全标志使用的规程,特别是那些须要遵守预防措施的人员,当建议设立一个新标志或变更现存标志的位置时,应提前通告员工,并且解释其设置或变更的原因。
从而使员工心中有数,只有综合考虑了这些问题,设置的安全标志才有可能有效地发挥安全警示的作用。
安全出口的设置原则
最小净宽度不小于1.4m。超过一万平米的通道不得小于2.4M。 不小于3.5米。
工地安全通道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进深尺寸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范围。坠落半径(R)分别为:当坠落物高度为2~5m时,R为3m;当坠落物高度为5~15m时,R为4m;当坠落物高度为15~30m时,R为5m;当坠落物高度大于30m时,R为6m。
安全通道使用注意事项
安全防护棚应采用双层保护方式,当采用脚手片时,层间距600mm,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非通道口应设置禁行标志,禁止出入。
施工电梯安全通道防护棚一般是9米长,6米宽,3米高,建筑物超过10米要双层防砸防护,采用国标钢材焊接,做好预埋,做好地面硬化,两边做好安全防护图和警示标志。
安全出口设置原则和要求有哪些
直通室外的意思就是在你的楼梯和到室外的门之间没有其他的房间阻隔,通过走道或者门厅或者大堂等具有疏散性质的介质到室外,楼梯下面开个门当然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