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会计机构设置
可以。 比如公司内部机构比较复杂,完全可以在两个财务部门设置两个财务专用章。一般要标明财务专用章1,财务专用章2等区别,为了两个以上财务部门的工作需要和方便。 财务专用章,在用途上,规定如下: 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
2. 企业会计机构设置图
这可以以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来判断: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任命的全面负责该机构工作的人员。 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不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人员。
即,如果你的单位设置了会计机构,你全面负责该机构的工作,那你就是会计机构负责人。 如果你的单位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而你行使的是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权,那么你就是会计主管人员。
一般而言,会计机构负责人就是财务科长或者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人员就是总账会计,这两个岗位可以是1人兼任,也可以分2人担任。总会计师一般大型企业才有。
这可以以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来判断: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任命的全面负责该机构工作的人员。 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不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人员。
即,如果你的单位设置了会计机构,你全面负责该机构的工作,那你就是会计机构负责人。 如果你的单位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而你行使的是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权,那么你就是会计主管人员。
一般而言,会计机构负责人就是财务科长或者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人员就是总账会计,这两个岗位可以是1人兼任,也可以分2人担任。总会计师一般大型企业才有。
3. 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一般包括哪些
内设机构:是单位的内部工作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比如:办公室、财务科等等。 直属单位:是本单位下设的承担某项具体工作另外一个单位,虽然归本单位领导,但是一般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职责范围内,可以对外行使职权,他本身也会设立一些内设机构,比如:办公室、财务科等等。 其他机构,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是不是挂靠单位、临时机构。
4. 企业会计机构设置设计
(一)办公室。;
(二)政治部(警务部);
(三)法制宣传处(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
(四)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
(五)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法律援助中心);
(六)基层工作指导处;
(七)司法鉴定管理处(法制工作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
(八)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局 ;
(九)计划财务装备处。
行政体系:
中国采用五级行政体系:国家级、省部级、司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各级别官员分设正副职,
其中“司局级”是针对中央、国务院直属机关来说的,地方上多不采用这种叫法,而称作“市厅级”,
国家级指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等。省部级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直机关各部委,
市厅级指省辖市和厅级。县处级指县(县级市)区级和处级。乡科级指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科级,
国家行政级别中是没有股级,但地方上设有这个职位。
5. 企业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监理公司一般由总经理室、总工办、项目监理部、经营部、计划财务部、工程部、办公室、综合部等部门组成。 监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主要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机构,他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和“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才能够进入建筑市场。 1、一级监理机构,只设总监办,由其直接管理现场,适用于工程集中的特大桥、隧道等 2、二级监理机构,设总监办和驻地办,适用于省、市以内的一条公路项目 3、三级监理机构,在总监办和驻地办之间设置项目监理部。
适用于当工程项目为两个以上独立工程项目或跨省、区的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任务——是把计划执行情况与计划目标进行比较,对比较结果进行分析,排除和预防产生差异地原因,使总体目标得以实现。
高速和一级公路可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
开工里程在20km以下的,宜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和养护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安排、现场条件等因素设置一级或二级监理机构。
6. 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一般包括厂长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7. 企业会计机构设置现状
1、会计属于管理人员,如发生工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工资科目;
2、从事会计工作的专职人员,在我国,会计人员按职权划分主要有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一般会计;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划分为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3、会计人员的配备,应根据各单位规模的大小及业务的需要,应该要符合会计机构内岗位设置的要求。一般而言,还应该设置会计主管人员,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还可以设置总会计师,来统筹整个单位的会计工作。
8. 企业会计机构设置原则
这个不对
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具体情况:
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主要取决于单位规模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
《会计法》对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规定为“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来决定,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会计业务繁简情况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为了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会计工作,保证本单位正常的经济核算,各单位原则上应设置会计机构。业务较多的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也应设置会计机构。而对那些规模很小的企业、业务和人员都有不多的行政事业单位等,可以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可以将业务并入其他职能部门,或者进行代理记帐。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不能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岗位设置的原则作了规定,如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行政单位会计岗位可以包括: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等。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第八条 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9. 企业会计机构设置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相互不矛盾。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不影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自行增加删除合并某些科目,注意了!这里有个前提!!不影响的前提!第一,统一会计核算要求,二、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而总分类科目由财政总统一制定,对两个前提有影响。所以,总分类科目可以减少,不能增或合并。
你做这些题目时,要看要没有提及统一、总分类科目等字眼,没有大前提的话就是错的!
10. 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一般包括
会计组织系统的建立 是建立会计机构、配置会计专业人员和非专业核算人员组成的会计工作体系。
企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也可以说是会计机构和会计工作人员的组织体系。
各单位应当根据自身规模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根据大、中、小规模,会计机构一般设置的是:财务部、财务(会计)处、财务科、财务(会计)室。
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可在有关部门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会计人员条件的,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会计组织系统既有整体的层次性和有机性,也有个体的独立性与功能性。
会计工作的组织体系是根据集中核算与分级核算相结合,专业核算与群众核算相结合的原则组建的。群众核算是经济核算的基础,专业核算是经济核算的主导。
企业里的群众核算,主要有班(柜)组核算和仓库核算。实行群众核算,把群众核算和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结合起来,有利于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生产经营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群众性经济核算,虽然是企业经济核算的基础,但这种分散的对经济活动的记录和计算,必须再由专业核算人员进行整理和归类处理,以便全面、系统地反映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面貌。如,整个企业的资产及其分布和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生产(经营)费用和产品(商品)成本情况;实现的收入和税费、盈余情况;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的情况,等等,这些都是专业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为此,各单位必须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企业会计机构,是企业经营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它的设置要依据企业规模的大小和业务繁简。小型企业,一般在厂(场、店)部设置会计部门(规模再小的企业也应有专职的会计人员),处理全企业的会计业务。大中型企业,除设会计职能部门外,还可以在车间(队、店)一级设会计组,或配备会计人员,进行车间(队、店)费用等方面的核算和成本计算。企业集团,除在公司(或总厂)一级设置会计部门外,所属厂(场、店)也应建立会计组织。有关物资的核算,除会计部门必须进行全面的综合核算与监督以外,还应该同有关管理部门结合,按照管物也管账的原则,再在会计部门的指导下,将具体的物资及其价值归口由各部门负责核算。
至于集团所属各专业处,以及所属厂(场、店)所属车间(队、柜)应根据实际情况,或设会计组织,或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为了加强企业的会计工作,大、中型企业应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应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主管本单位的经济核算和会计工作。小型企业,也要由一名懂得经营管理和经济核算的副职领导行使总会计师职权。
在会计机构内部,要进行科学的分工和相互配合,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模范地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
凡是使用资金、管理物资的企业内部各部门,也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核算人员,设置账簿,认真记录,定期向会计部门报账。
单位会计机构工作都要接受财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11. 企业会计机构设置有哪些
企业会计机构设立的三种方式分别如下:首先,集中核算方式。
企业只在总部设置一级会计机构进行会计业务处理。适合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或生产经营规模虽然较大但会计业务不太多的企业。
其次,分散设置。
企业总部设置会计处、下属厂矿设置会计科、车间设置会计股。有利于会计精细核算及管控。适合于生产经营规模大或特大的企业。
再其次,委托代理记账,企业只设专人对有关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会计核算业务委托会计中介办理,主要适合于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