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数据如何提取作为证据
电子数据的范围包括: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书。此外还有“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以上规定拓宽了电子证据的认定范围,也为当事人收集、准备证据材料提供了有力指引。
其中,手机录屏视频就是电子证据的一种,能够比较直接反映用户使用手机的过程。
电子数据提取笔录属于什么证据
收集提取电子数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收集、提取电子数据。
第七条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可以根据案情需要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措施、方法:
(一)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
(二)现场提取电子数据;
(三)网络在线提取电子数据;
(四)冻结电子数据;
(五)调取电子数据。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一)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并且无法提取电子数据的;
(二)存在电子数据自毁功能或装置,需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的;
(三)需现场展示、查看相关电子数据的。
根据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后,能够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扣押原始存储介质;不能扣押原始存储介质但能够提取电子数据的,应当提取电子数据。
第九条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的,应当清晰反映电子数据的内容,并在相关笔录中注明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的原因,电子数据的存储位置、原始存储介质特征和所在位置等情况,由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签名或者盖章;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无法签名或者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提取证据的方法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在接到调取证据通知书后,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签名,拒绝盖章或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材料,并且可以根据需要拍照、录像、复印和复制。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严格保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以及获取犯罪证据的技术侦查措施,应当保守秘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都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电子证据如何提取
1、首先打开excel表格,在单元格中输入两列数据,需要将这两列数据进行比对相同数据。;
2、然后在C1单元格中输入公式:=VLOOKUP(B1,A:A,1,0),意思是比对B1单元格中A列中是否有相同数据。;
3、点击回车,即可将公式的计算结果显示出来,可以看到C1中显示的是B1在A列中找到的相同数据。;
4、将公式向下填充,即可发现C列中显示出的数字即为有相同数据的,显示“#N/A”的为没有找到匹配数据的。;
5、将C1-C4中的数据进行复制并粘贴成数值,即可完成相同数据的提取操作。
计算机证据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电脑恢复的数据可以做证据吗
如果证明的内容跟时间没有关系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1.只要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或者合理解释补正,证明行车记录仪上记录的是案发时的现场影像时,可以做证据使用。像很多东西都可以印证记录上的时间的,如天气,环境,特定的光线声音等,都可以做证据使用。
2.案前考虑最好是把时间调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很可能是记录仪内置电池电量不足,需要拆卸来充充电。
3.行车记录仪主要的作用相当于飞机的黑匣子,在出事故后可以帮助还原事故的整个过程,为驾驶员保留最真实的场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市民可以将视频提供给交警部门,不仅可以有效防止"碰瓷党",还可用来做夜间停车监测。
网络上的证据如何提取
1、担保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签字确认的担保具有法律效力。自己不懂,是自己的过错,不属于被骗。
2、法律是向社会公布的,一经公布,即认为社会公众都对法律条文的知悉和理解。社会公众已自己不知道法律规定、法律责任为逃避责任的,法律不予支持。
3、如在提供担保过程中,债权人确有欺骗行为,故意利用担保人不熟悉、不了解,诱导担保人作出错误担保的,可以认定担保无效。这种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提供当时签署担保时具体被欺骗的证据。(现实中通常无法证明)
4、另外,如果担保人是被债务人欺骗,不论欺骗是否成立,都不影响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计算机取证:证据收集和管理
证据保存规定是指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证据保存是指证据的固定和保管,即为了防止特定证据的自然泯灭、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因而在收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加以妥善保管,以供证明主体分析、认定事实时使用的一种措施。
电脑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能,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所有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都属于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就是说,必须经过查证属实的,同其它的证据共同形成证据链,才能成为证据。
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电脑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可以做为证据使用。
病历里面详细的记载了关于病人的各种信息,就医经历等等,这些在日后的纠纷中有巨大的用处。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
如果是人身伤害的案件,医院病历的复印件(加盖医院的印章),相当于原件了,可以直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如果涉及到医院的医疗问题的诉讼,病历同样是最重要的证据之一,不过,这个时候,先行需要通过卫生局等部门,封存病历,防治被医院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