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设置规定
不一定,因为党支部委员是全体党员大会选举的的,每个普通党员都有比选举为支部委员的权利:而且每亇党员都有参与选举的权利,党章没有明文规定说支委一定要选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副书记,所以说学校副校长必须当选为党支部委员,因为我们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全中国老百姓服务的,所以我们在党内每一个党员的职责权利是平等的,不管你职务高低,在党内都是普通一员,一切权利是平等的。
党支部支委会设置规定
没有这样的规定, 党小组的划分 一般应根据党员数量、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来决定。为了有利于发挥党小组的作用,应尽量同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相一致,如机关的科室、工厂的车间、学校的班级或教研室等。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 如不足3人,可同党员较少、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行政、生产、教学组织的党员合编在一个党小组内。
有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少,党员的工作岗位比较集中,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支部委员设置规定文件
党支部党员数达到7人。
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 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员人数超过七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
党员人数不足七名的,只设书记一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名。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三至七人为宜。支部委员会一般应从基层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中选举产生。
党员超过一百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五十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又不足五十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三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
对党员不足一百人的或五十人的部分单位,如果工作需要,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一百人或五十人,但不需要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的,也可以成立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设置规定
一般情况下,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
总支部下面一般可设若干支部。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 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但领导力量配 备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设立总支部委员会。根据 十五大党章和《申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总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向同级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执行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员大会的决议。少数单位的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如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大型厂矿企业直属的分厂和大专院校直属的分校党总支,领导干部配备较强,有专管组织工作的机构或人员,能够保证党员质量,经过县以上党委授权,可以审批接收新党员。
支部委员设置要求
十名党员一般设三名支委。
按照的组织原则,各级要设置党的组织,最基层的要设置党支部,下设党小组,军队是支部建在连上,基层的组织架构依据党员的人数设置时相应的增减支委人数。设置支委必须是单数,因此说支部的设置人数为三至五人。所以有十名党员设置三名支委比较合适。
支部委员会设置相关规定
条件:根据党章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程序:①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②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党支部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③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④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⑤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职责。
支部委员 设置
1、设立总支需要50名党员,但是因工作需要,不足50名也可以,需要向上级党委打请示。 2、建议以集团公司为总支部主体,向所在的街道或者组织部门、园区的党委申请。 3、在请示中要明确总支的设置和下属支部的设置。 4、其他情况,具体的可以问党委的工作人员。
支部委员设定要求
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的标准为:支部委员会要健全,人员配备适当,结构合理;党支部委员会自身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
(1)支委会健全,人员配备适当,结构合理。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按照党的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配备得力的主要负责干部,同时要尽量包括各有关方面的工作骨干。他们要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文化素养,年龄结构要合理,整体素质要好。
(2)党支部委员会自身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党支部书记要谦虚谨慎,平等待人,认真听取和善于集中支部委员的意见,不搞“一言堂”和“家长制”,不能擅自决定重大问题。支部委员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所分配的工作。
(4)革命事业心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认真负责,不为名、不为利,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开拓进取,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经常总结本支部工作,善于学习本地或外地先进支部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能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
(5)坚持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
支部委员设置规定是什么
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垍頭條萊
(1)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萊垍頭條
(2)党员不足五十名的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三至五人,最多不超过七人,设书记一人,也可增设副书记一人。垍頭條萊
(3)党员在五十名以上不 足一百名的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五至七人,最多不超过九人,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萊垍頭條
(4)党员在一百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五至九人,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二人。萊垍頭條
(5)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少数大型企业和规模大的高等院校里,党员人数多确实需要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十五至二十一人,常务委员五至七人。萊垍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