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亲戚介绍,家住安康汉滨区五里镇的张天(化名)与女朋友小蕊(化名)相处1年后决定结婚,办过订婚仪式后,7月29日,他们来到汉滨区水井湾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时却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
据张天父亲张先生介绍:张天1岁半时因为发高烧没有及时得到医治,导致成为三级残疾,大脑有轻微障碍,小蕊也因为3岁时高烧落下三级残疾,如今俩人都27岁,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却无法领取结婚证。
“这俩孩子虽然都有残疾,但是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没问题,女孩做饭、炒菜、擀面都做得很好,我们家都非常认可这个女孩子,小蕊父亲在她3岁时就去世了,这使她性格有点内向见生人不太说话,平时跟我们交流都问题不大,而且残疾也是后天导致,现在女孩都怀孕4个多月了,民政局却不给发结婚证,这让我们都很头疼。”张先生说。
因为无法领取结婚证,张天和小蕊只有无奈回家,父亲张先生又再次找到民政局工作人员,表明俩孩子无遗传疾病、生活可以自理,且已经做过婚前体检,符合结婚条件,希望工作人员能帮忙办理证件,结果再次遭到拒绝。
7月30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联系到民政局,工作人员称:“这俩人都有智力残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女方无法表明结婚意愿,婚姻登记条例明文规定无法登记,不管残疾是先天还是后天造成,女方没有表达其自愿结婚意愿,这根据婚姻法和民政厅的文件都无法为其办理结婚证。”
附加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七条 禁止结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华商记者 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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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当官全家"残疾"?媒体:别让刀刃钱成了唐僧肉
近日,6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一起县残联领导班子集体违纪案。广西都安县残联理事长蓝庆彦2013年至2017年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父母妻女等10名亲属办理残疾证,并据此累计得到相关补助共5.48万元。一人任残联理事长,全家10人有“残疾”,令人大跌眼镜。此外,县残联副理事长梁家鹏、梁志明也为各自的5名亲属违规办理残疾证,并分别累计领取补助资金3.93万元、2.17万元。
本是面向残障人士群体的扶贫助残补助资金,成了他们监守自盗、上下其手的“唐僧肉”。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据媒体报道,陕西洛南县一男子因患小儿麻痹症六七年间一直卧床。最近更换残疾证时,当地县残联称必须本人到场才能办理。男子亲属说明情况后,对方称“用车也得拉来”。之所以残疾证更换要求本人到场,单看表象,应是要验证当事人真实的状况,以防范补贴被人冒领。但有些残障人士本身因残障行动不便,又怎能强人所难?归根结底,核查当事人的真实情况,应属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不该如此将自身应尽义务转嫁他人,给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士带来更多麻烦。
当地残联相关工作人员,应本着便民服务之心,比如通过实地走访、入户调查等其他方式去验证核实。
“车也得拉过来”,说白了还是图自身工作便利,暴露出服务意识的严重不足。
幸而最新消息显示,工作人员已上门为当事人更换了残疾证并道歉。
两则新闻迥然相异。
用于扶危济困、花在刀刃上的补助,一边是不该拿的任性拿,另一边是该拿的一度拿不到,充分说明个别地方残疾人工作内部监督机制失效、怠于职守。